公文公告

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轉知有關內政部營建署函請營建類非公務機關,確實依「內政部指定營建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(以下簡稱安維辦法)」規定,訂定相關計畫及處理方法,並於該辦法發布施行日起6個月內報備查一案,詳如函文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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