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介及章程
組職章程 -- 公會章程<> 委員名單<> 作業辦法<>
一、沿革
高雄市水土保持技師公會(以下簡稱本公會)於民國87年5月6日奉社會局高市社局一字第一一八三四號函准籌組,依人民團體法規定,假國立中山大學國際會議廳召開成立會員大會,正式進行本公會會務之推動。本會於民國104年4月20日奉臺灣高雄地發法院登記處104證社字第15號核准登記為社團法人高雄市水土保持技師公會
二、組織
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,理事會為執行機構,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代行職權,監事會為監察機構。
本會設理事會,常務理事三人(含理事長一人),理事九人;設監事會,常務監事一人,監事二人。理事長之連任,以一次為限;本會理事、監事均為無給職,任期三年。(第六屆會員大會通過修正,第六屆實施)
三、歷屆理事長名冊
第一屆理事長:陳熊光理事長
第二屆理事長:陳熊光理事長
第三屆理事長:尹念秦理事長
第四屆理事長:尹念秦理事長
第五屆理事長:郭玉麟理事長
第六屆理事長:郭玉麟理事長
第七屆理事長:張萬方理事長(王威升理事長)
第八屆理事長:張萬方理事長
第九屆理事長:林彥志理事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