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介與章程
第 一 章 總則
第 一 條 本會名稱為社團法人桃園市水土保持技師公會(以下簡稱本會)
第 二 條 本會為依法設立、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,以促進會員聯繫交流,凝聚共識,保障執業權益,推廣水土保持,防範坡地災害,促進土地資源永續利用,發揚服務精神,協助推動公共政策及國家建設為宗旨。
第 一 章 總則
第 一 條 本會名稱為社團法人桃園市水土保持技師公會(以下簡稱本會)
第 二 條 本會為依法設立、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,以促進會員聯繫交流,凝聚共識,保障執業權益,推廣水土保持,防範坡地災害,促進土地資源永續利用,發揚服務精神,協助推動公共政策及國家建設為宗旨。